校内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学生:
根据我校与国外交流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现面向校内发布2025-2026学年部分高校校际交换学习项目(附件1)通知。通知内的交换学习项目均为2025年秋季学期派出,免除国外交流院校学费,学生个人需承担往返交通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签证费等费用,需正常缴纳吉林大学学费。
学校承认学生在国外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本科生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66号)和《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79号)执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前须与父母就赴外交换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在征得父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科生报名时,应事先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与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秘书和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研究生报名时,应事先与指导教师及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论文答辩及毕业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 我校在籍全日制的2023级本科生、2024级非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2.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 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4. 符合接收院校的申请资格(详见附件1);
如申报学校要求GPA分数,申报人成绩单无GAP分数或GPA满分数不符合外方要求,外方无特殊说明的,请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GPA计算方式自行计/换算。
5. 具备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6. 每人仅限申报一个交换学习项目。
二、申报程序
1.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并提前登录其所列相关高校官方网站,仔细阅读课程信息、专业介绍、申请要求等。申请条件未达到录取要求的不得申报该项目。
2.请申请人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16:00之前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学生项目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628)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学习申请表》(本科生见附件2,研究生见附件3);
(2)本科生须提交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硕士(如有)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硕士、博士(如有)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均提交中文版本;
(3)语言能力证明原件、复印件;
(4)经济保证人或本人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款证明有效期3个月,不低于6万元人民币;
(5)交换学习计划或选课计划(中文)。
3.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酌情组织外语选拔考试、综合能力面试和评审。
4. 经评审合格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内办公网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被确定的推荐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国外交流院校推荐。
项目其他相关信息详情请见校内通知。
联系人:谢慧敏
联系电话:85166571
附件1 2025-2026学年部分高校校际交换学习项目(第三批).xlsx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