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文教师
项目介绍
根据国外教育机构岗位需求,依据《国际汉语教师标准》,组织专家团队遴选优秀中文教师赴国外从事国际中文教育工作。
申请办法
一、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非通用语种的教师可放宽年龄至55岁);
2、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3、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5、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开展工作;
7、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8、具有2年以上教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工作的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为佳。
9、满足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申请程序:
每年年初,根据教育部的遴选要求和国外岗位聘用条件,通过各省(市)教育厅(教委)和直属高校推荐或网上公开招聘,并经过国家汉办举行的选拔面试,由教育部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国外岗位赴任的时间的要求赴外任教,任期一般为两学年(以实际出国任教的日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