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全体学生: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通知,学校组织遴选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11日前出生)。

3.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申请时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4. 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五、申请方式及推荐办法

1. 申请人于108(星期五)16:30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学生项目管理科(鼎新楼A628室)提交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60102)等纸质版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lobal@jlu.edu.cn

2. 申请人于108-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书面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老师

 箱:global@jl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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