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亚专资”)自2004年设立以来,为增强我国参与亚洲区域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亚专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落实我国领导人出席博鳌亚洲年会、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亚洲合作对话(ACD)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等亚洲区域合作会议提出的倡议与合作举措。
2.我国参与上海合作组织、亚信、10+1、10+3、东亚峰会、中日韩合作、亚洲合作对话(ACD)、东盟地区论坛(ARF)、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南盟、阿富汗伊斯坦布尔进程等机制下各领域交流合作项目。
3.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经济技术合作、中国与南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中国—印度—尼泊尔、中斯马孟蓝色海洋经济带等平台相关项目。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单位于6月5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预算明细表(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光盘形式(各一式五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在光盘上注明教学科研单位名称(注:申请书中项目预算情况需经财务处审核并盖章)。申报结束后,我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从申报项目中选出一项上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 隋祎宁
电 话:85166573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628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