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校内各单位:

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综合竞争能力,支持部属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海外名师”项目。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依托学科须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1.能够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关系,并能清晰估量和阐述该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作用;

2.能够准确掌握相关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该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国际上前十位代表人物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3.熟悉并客观阐述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与其已有一定的合作关系或者交流基础;

4.明确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来华工作的学术目标,并有详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安排;

5.具有较强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能够提供相关的配套支持。

6.联合至少1所非部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实质分享“海外名师”项目资源。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

获准立项的项目限聘1名专家或者学者,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海外名师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3.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6.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7.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报时须提交《“海外名师”项目联合实施确认函》。

2.本项目每校每年度限申报1项。

3.本项目每年度经费支持不超过20万元。

4.本项目滚动周期不超过5年。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11:00

五、申报流程

请填写并将《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630),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xpert@jlu.edu.cn

六、联系与咨询

联系人:朱蓓蓓  田间

 话:85166565

 

附件: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2.海外名师项目指南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