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校学生于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赴香港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学生: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签署的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于20182019学年季学期(2018912月)赴香港城市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我校在校本科生可赴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免学费交换学习一个学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须返回我校继续学业。学生须正常向我校缴纳相应学费证件办理手续费、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

学校承认学生在香港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79号)执行。

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及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秘书及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2、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香港城市大学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生3名,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内网(http://www.admo.cityu.edu.hk/exchange_visiting/exchange/),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香港浸会大学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生2名,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网页(https://intl.hkbu.edu.hk.),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3、相关费用

1)住宿费:香港城市大学单人间住宿费人民币约12000元(14600港币/学期),双人间住宿费人民币约6000元(7300港币/学期),三人间住宿费人民币约8000元(9800港币/学期),校外1200015000/月(由于学校宿舍供应紧张,可能需要同学自行在校外租住)。香港浸会大学住宿费人民币约8000/人;

2)交换生在港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人民币约为4000-5000元;

3)我校选派的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相应费用。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必修课考试(含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5)香港城市大学要求通过大学英语6级考试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托福成绩(网考)79分以上法律专业要求CGPA3.0以上,雅思7.0托福(网考)100以上,雅思或托福成绩在3年以内;香港浸会大学要求交换学生GPA2.5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托福成绩(网考)80分以上,并且英语的听说能力能够适应全英教学;

6)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民币两万元的存款证明(确定被推荐后准备)。

2、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成绩单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

3)赴外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4)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15日,13:00-16:30

4、报名地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

鼎新楼A区六楼A628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相关交换学习信息,并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笔试、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选派人选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向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推荐;最终由上述两所大学确认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公布。


联系人:石瑶   

电话:85166573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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