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手续办理(入境前)
发布时间:2023-03-01

1.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

(1)聘用单位出具的公函;>>下载模板

(2)《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表;>>下载表格

(3)申请人护照复印件(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4)申请人简历及工作资质证明(中、外文);

(5)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8)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9)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10)随行家属需提供护照首页扫描件、亲属关系证明、外国人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11)专家电子签名;

(12)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


2.办理流程

(1)校内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需求制定聘用计划(校内聘用单位是指校内教学科研单位、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业务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对拟聘外国人的身份背景和自然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经聘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教学科研单位还须经基层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

(2)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单位协助拟聘外国人准备材料,将拟聘外国人信息录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系统”,将纸质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请务必至少提前45天提交申请材料!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材料审核并报校领导审批。(10个工作日)学校审批通过后提交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5)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对系统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预审(约5个工作日)。通过预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打印并通知聘用单位领取申请材料并报送至吉林省外国专家局。

(6)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在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10-1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纸质材料通过审查后,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将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聘用单位,并由聘用单位转发给申请人。

(7)申请人持打印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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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公函模板
2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3 材料准备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