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本计划可采取各教学科研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经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函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结合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 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 “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二、选派对象

 1. 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 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 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 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 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年1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六、申请受理办法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16:00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学生项目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628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外文扫描版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uanjx@jlu.edu.cn,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收齐相关材料、出具学校公函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于2021年1月上旬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如项目成功获批,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1年3月20-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受理后将于3月底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咨询:元今序

 电话:0431-8516657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