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签证要求
出访地
丹麦
免签情况(S)
D
签证要求
2023年6月14日更新
①照会(省外办提供)
②英文照会
③邀请函原件(须含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正式活动日期、访问国家及停留天数及日程)及英文日程安排,商务访问的需将邀请及日程传真至丹麦使馆:85329936。如前往多个申根国,需附完整的英文日程安排。
④中文、及英文派遣证明及费用证明(要求负责人签字)
⑤中方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英文译文
⑥医疗旅行保险(须包含新冠相关条款;停留时间需多一天,有时差),入境时带保险原件
⑦机票订单
⑧酒店订单
⑨护照所有页复印件(包括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出入境章页,封皮页及空白页,整本护照的每一页都需要复印)
⑩三人以上名单表(英文打印)
⑪一表二照(近六个月2寸白底彩照,需网上注册填表:注册Applivisa账号,登录Applivisa系统(网址:http://applyvisa.um.dk),使用邮箱注册账号,随后邮箱会受到一封包含激活链接的邮件,点击链接激活账号。请注意,账号在激活后方可使用,一个账号可录入的申请数量不限,若多名申请人同时出访,可使用团体功能录入信息,团体申请不对团内成员个人的签证审批造成影响。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签署姓名)
⑫每人一套材料
⑬申请人如需留指纹,应在使馆原有预约系统(网址:http://www.supersaas.com)预约采集指纹时间,指纹留取时间为每周三、周五上午9:00-11:00,符合免采指纹要求的人员无需预约。省外办驻京签证处根据申请人预约指纹采集时间(周三或周五),提前一个工作日,即周二或周四上午9:00-11:00赴馆提交相关签证材料,其中应包含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确认纸和缴费用收据。须提前留出邮递北京时间!
⑭费用:在线填写申签信息并完成费用缴纳后(公务护照免费),将系统生成的确认纸(cover letter)和缴费收据打印,并在确认纸上亲笔签名
⑮使馆受理后5个工作日
⑯外交护照免签
⑰护照中如已有有效申根签证者,使馆不再予以受理签证。自首次采集指纹起,五年内(有效期为59个月)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时无需采集指纹,提交其签证页复印件即可(在签证上标有“VIS”字样)
鉴于要求经常变化,最终以使领馆、外交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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