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签证要求

出访地

立陶宛

免签情况(S)

DS

签证要求

①照会(省外办提供)

②本土邀请函(经移民局批准邀请函)

③英文派遣证明及费用证明

④机票订单

⑤酒店订单

⑥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⑧护照复印件

⑨三人以上名单表(英文打印)

⑩一表一照(在线填写,近六个月2寸白底彩照,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签署姓名)

⑪签证费:500元/人

⑫外交、公务护照免签

⑬由省外办驻京签证处通知,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前往使馆采集指纹,使馆受理后15个工作日

⑭护照中如已有有效申根签证者,使馆不再予以受理签证。自首次采集指纹起,五年内(有效期为59个月)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时无需采集指纹,提交其签证页复印件即可(在签证上标有“VIS”字样)

⑮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赴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立陶宛等中东欧六个申根国家,但如需过境其他申根国转机(如德国法兰克福机场),必须办妥该国入(过)境签证或上述六国申根签证(外交护照免签),否则将被过境国要求原机返回或绕道其他非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国家。

鉴于要求经常变化,最终以使领馆、外交部通知为准

相关附件下载:

欧洲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