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内教学科研单位申报“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21:11:17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为促进三国优秀学生深度交流,深化三国高校务实合作,中日韩教育主管部门于2012年开始联合组织实施“亚洲校园”项目,迄今已有三国39所知名高校近4000名学生通过该项目开展交流学习。

吉林大学作为“亚洲校园”项目首批建设单位,自2012年起,有近400人次学生通过该项目获得交流学习机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起,吉林大学与日本冈山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创新开设的吉林大学“亚洲校园”项目“云讲堂”系列讲座、韩国成均馆大学“2021年韩国语语言文化项目”、日本冈山大学Campus Asia Pilot Online Course、2021年日本语与日本文化交流项目等线上工作坊和课程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疫情对国际间大规模人员往来停滞所造成的影响。

经中日韩三方协商一致,三国教育部现面向各国高校启动“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遴选工作。我校现面向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申报第三期“亚洲校园”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与日韩高校相关院系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三方院系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成联合体,分别通过各自所在学校的“亚洲校园”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

二、项目合作方式

1. “亚洲校园”第三期共分两种合作类型:“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和“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东盟国家高校),请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 申报单位应充分整合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紧密围绕优势学科专业,通过短期交流、长期交换或学位项目方式开展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层次学生联合培养。

3. 鼓励申报单位探索推进联合开发课程、互设教席、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等创新合作。

4. 参与项目学生原则上应在所有合作院校间实现流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学习方式,所获学分的认定办法由申报单位协商确定。

三、经费支出办法

参与“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学生赴合作院校交流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国际旅费负担办法由申报单位协商确定。

四、申报流程

1. 请申报单位于8月10日(星期二)前下载并填写联合申请表,并将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jlu.edu.cn,邮件主题为“申报单位-‘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须提交中英文两个版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汇总申请表后,将根据校内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组意见,最终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交申报材料。

2.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将会同日、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将于11月共同发布第三期项目入选名单。

 

   联系人:刘苏怡

   联系电话:1394419369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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