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北亚地区孔子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计划”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16:23:48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将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和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成为我校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双一流建设的综合平台,促进汉语国际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现面向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申报东北亚地区孔子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计划研究课题,资助吉林大学师生团队有计划、有目标地赴韩国、日本、俄罗斯和蒙古等东北亚国家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对孔子学院在上述东北亚国家建设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开展研究,并根据研究课题提交调研成果报告,为打造适应孔子学院所在国文化背景的本土化教学系统、本土化师资队伍和本土化项目体系提供第一手的调研成果。

现将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和选题范围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需要,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拟定了《东北亚地区孔子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计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课题要突出实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

二、课题资助额度及经费使用范围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经费可用于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师生在国外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往返旅费和出国签证费、保险费、防疫费等)、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印刷出版费等。鼓励学院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研究期限及成果形式

1. 申报该计划的项目需在2019年年内完成出访计划。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需出具书面报告申请延期1年。

2.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报告类成果应为1篇高质量的已被采纳的研究报告;论文类成果应至少须有1篇课题参与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所有成果须标注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东北亚地区孔子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计划研究课题资助(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研究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3.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研究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同年度东北基地各类研究计划中的1项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东北基地各类研究课题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6人。原则上单个课题获得资助出访的教师和学生比例不超过1:5

4. 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5. 鼓励具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申报、立项。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 该计划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师生个人申请。

2. 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和课题的研究成果。具体标准参见《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研究课题结项标准》(见附件4

3. 各单位于20193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申请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须经本单位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一式一份)纸质版本报送东北基地办公室。相关电子版本也请于35前发送至邮箱li_yun@jlu.edu.cn(电子版本命名规则:负责人姓名申请书、单位名称申报汇总表),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4. 获批该项计划的拟资助师生须于拟派出时间之前至少2个月获得外方邀请函。东北基地将根据邀请函和项目执行情况拨付经费。对于未能按照计划在2019年年内启动实施的项目将不予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筠

联系电话:0431-85166567

纸质版本报送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26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家汉办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

                            社会科学处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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