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

发布时间:2014-12-10 10:25:35

“外专”项目介绍

 一、申报标准

    1、“外专”长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外专”短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二、申报要求

    1、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

    2、申报人在申报“外专”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3、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须有外文合同),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4、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5、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6、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7、其他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 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项目资助方式请参见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关于印发《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1]45号)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附目录)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

    2、简要情况表、“外专”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注意: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四、报送方式

    请将纸质申报材料5份、电子文档(刻成光盘)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23室)。

    1、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简要情况表、“外专”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另附。

    2、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HILL)。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左右,具体要求以校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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